為了引導組織追求卓越績效,提高產品、服務和經營質量,增強競爭優勢,促進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》,國務院頒布的《質量振興綱要》的有關規定,特制訂GB/T19580《卓越績效評價準則》。
《卓越績效評價準則》從領導,戰略,顧客與市場,資源、過程管理,測量、分析與改進以及經營結果等七個方面規定了組織績效的評價要求,為組織追求卓越績效提供了自我評價的準則,也可用于質量獎的評價。 《卓越績效評價準則》與GB/T19001的最大差別在于它不是符合性的評價依據,而是為組織提供追求卓越績效的經營管理模式,強調戰略,績效結果和社會責任。 《卓越績效評價準則》的制訂和實施可幫助組織提高其整體績效和能力,為組織的所有者、顧客、員工、供方、合作伙伴和社會創造價值,有助于組織獲得長期成功,并使各類組織易于在質量管理實施方面進行溝通和共享,成為一種理解、管理績效并指導組織進行規劃和獲得學習機會的工具。
卓越績效模式導入的一般流程
第一步:領導決策
第二步:評價準則培訓
第三步:建立推進和評價組織
第四步:自評師培訓
第五步:撰寫組織概述、初評材料
第六步:策劃和制定自我評價計劃
第七步:實施自我評價
第八步:制定并實施改進和創新計劃
第九步:下一 “學習循環”
報名QQ號:2273315357, 3179351576 微信:HNC-RZ 手機:15038038801 電話:0371-65357020